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大力d !important; font-size: 17px;">3.项目入库申请材料
4.项目汇总表
5.绩效目标申报表
6.要件审查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江先生、2808821
系统技术人员:石先生、2881753
邮箱:2808821@huizhou.gov.cn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发现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https://xyhz.huizhou.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征集。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和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区)项目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的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于2024年6月17日前登录“粤财%E